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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“飙车炸街”案例曝光

发布时间:  浏览: 次  作者:冯武军

近日,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全县范围内部署开展“飙车炸街”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中查获了两起“飙车炸街”、非法改装的典型违法行为,现予以曝光,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。
  案例1:6月18日10时许,兴县交警大队民警在文化路文化街查获一名少年驾驶摩托车,在该路段轰鸣行驶,民警当即拦停该车辆,经调查,驾驶人奥某文17周岁,非法改装,民警现场对违法行为人进行了宣传教育,驾驶人意识到了非法改装的危害。
 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的相关规定,民警对驾驶人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处于罚款300元,拘留15日的处罚。对驾驶人未悬挂号牌上路行驶罚款200元的处罚。对驾驶人“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参数”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0元,并责令限期恢复原状。
  案例2:6月14日14时许,兴县交警大队民警在文化路文化街查获一名少年驾驶摩托车,在该路段轰鸣行驶,民警当即拦停该车辆,经检查发现,为了增加排气量,达到炫酷的目的,驾驶员擅自改装了排气管,导致车辆在行驶时发出了刺耳的轰鸣声。经调查,驾驶人胡某17周岁,民警现场对违法行为人进行了宣传教育。驾驶人胡某意识到了非法改装的危害。
 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的相关规定,民警对驾驶人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处于罚款300元,拘留15日的处罚。对驾驶人未悬挂号牌上路行驶罚款200元的处罚。对驾驶人“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参数”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0元,并责令限期恢复原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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